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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先进校督导评估情况的通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先进校督导评估情况的通报
(闽教督〔2007〕7号)


  为了贯彻新《义务教育法》,促进中小学校依法实施素质教育,根据《福建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和《福建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指导方案》(闽教督[2005]9号),在学校自评、申报,县、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核查、申报的基础上,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3月中旬组织评估专家组对福州市、泉州市、龙岩市、宁德市申报的25所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学校进行了督导评估,其中重点抽查了罗源实验小学、连江实验小学、闽侯一中、泉州培元中学、南安一中、永春三中、长汀二中、漳平永福第二初级中学、宁德师范附小、福安师范附小、古田县第一小学等11所中小学。

  本着“简化程序,增强实效”的原则,本次督导评估重点抽查项目为《福建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指导方案》中的“教学常规”、“管理常规”、“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德育工作”、“校本教研和培训”、“办学特色”等六个方面的内容,主要采取听取学校汇报、随堂听课、座谈、现场察看、个别访谈、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成绩

  1.办学目标明确,管理运行机制顺畅高效。此次被抽查的学校均能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办学思想和理念符合素质教育和课改精神,重视制度建设,学校运转有序,各个部门分工具体,管理层级职责清晰,信息传递与反馈渠道畅通。各校实施素质教育均有整体构想,自我发展的愿望较强烈,能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学校发展总体目标和分期工作目标,并在发展过程中实行有效的自我调控,扎实实施素质教育,提升办学水平。例如宁德师范附小以“学生的发展为本”为理念,沿着“实施主体性教育,培养发展型学生,创建精品型学校,形成学者型教师群体”的办学思路和“面向全体,重视个体,发掘差异,激活潜能,主动发展、全面提高,为培养适应未来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的教育目标,扎实探求素质教育新路,重视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南安一中坚持“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的办学宗旨和“以人为本,持续发展”的办学思想,确立“树素质教育之范,创名校品牌”的工作思路。

  2.重视课堂主渠道,规范教学常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校都能按省颁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并结合学校实际开设内容丰富的选修课、活动课、校本课程、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各校均能以教学为中心,抓好教学常规工作,从学校自身实际出发,制定各种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将素质教育落实到每个教学环节,抓好集体备课、上课、作业、辅导、听课、考试及质量分析等,并通过听课、评课、评教案、学生问卷、座谈等多种形式强化教学的成效评估,使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能根据教师不同的专业发展阶段提出不同的教案要求,注重有实效的、有个性的教学设计,从抽查的情况看,教案的总体情况较好。随着教改的深化,教师的教学理念、教学方式有了较大变化,课堂师生关系和谐、平等,师生进行广泛的交流和互动,较好地落实了学生的主体地位;作业的布置能围绕教学目标,形式多样,作业量适中,批改比较认真、及时。例如古田一小倡导教师课堂教学遵循“五五二〇”的原则,即教师讲课时间控制在五分钟左右,提出问题控制在五个左右,学生活动不能少于二十分钟,意在要求教师转变教学方法,把大量的时间留给学生,并创设了“点击数学”、“快乐语文”、“画数学”等个性化的作业,既减轻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又能促使学生乐学、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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