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首批项目实施情况的通报
(闽远教办〔2007〕6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远教办: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福建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闽教基〔2005〕83号),我省计划于2007年之前以县为单位、分三批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在各地的共同努力下,首批31个项目县(市、区)工程在上杭县试点项目先期建成并通过省级验收的基础上,其余30个项目县(市、区)工程项目于2006年秋季陆续建成投入使用。工程建成后,省远教办根据《福建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组织省级验收组分赴各项目县(市、区),从工程的组织领导、项目建设、资金配套、教师培训、教学应用、制度建设及长效机制建立等方面对首批项目逐县组织省级验收。目前,首批项目已全部通过省级验收(其中宁化、明溪、永泰和周宁4个县项目经整改后通过了省级复查)。现将首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完成基本情况
首批31个项目县(市、区)省核定农村中小学共计5192所(含教学点),工程资金总额1.4亿元,其中省级以上专项补助资金3126.3万元。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学校布局调整等原因,经省远教办审定,部分项目县(市、区)对项目学校进行了个别调整。项目调整后,首批31个项目县(市、区)实际完成的项目学校共计4796所,其中模式一1374所,模式二2725所,模式三697所。从验收情况看,工程项目设备按照模式标准配备齐全,许多县(市、区)还为部分完小配备了计算机教室,提高了配置水平,较好地完成了远程教育“三种模式”全面覆盖农村中小学的工程建设任务。
二、主要措施与成效
1、领导重视,组织到位。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对工程的实施普遍十分重视,均成立了由当地政府领导任组长的实施工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和协调,将此项工程作为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为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教育、发改(计划)、财政部门建立起了沟建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龙岩市和泉州市分别召开了全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工作会议,对工程的实施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福州市就工程实施的有关具体问题组织了多次专题研讨,使工程实施方案更加切合当地实际。去年年初,先期实施试点项目的上杭县顺利地完成了工程建设并通过省级验收,为我省的工程实施提供了宝贵的工作经验,许多设区市、县(市、区)组织有关人员到上杭县进行现场考察,学习借鉴上杭县的成功经验,推动当地工程建设。在首批项目合同签订和设备配发期间,正逢我省遭遇严重台风袭击,大部分项目县(市、区)能够积极克服困难,及时签订供货合同,组织设备的配送和安装,确保了工程项目如期完成。
2、加强统筹,落实经费。各地普遍加强了对工程项目的统筹规划,将远教工程与当地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危房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等相衔接,与“两基”巩固提高和“双高普九”工作相结合,优化资源配置,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工程实施方案,努力提高工程实施的综合效益。大部分市、县(区)能按照省、市、县三级签订的“项目责任书”职责要求,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采用多种方式落实工程建设配套资金,确保了工程的顺利实施。福州市在中央和省级补助的基础上,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加大对各项目县(市、区)工程建设的补助力度,并对接入教育城域网的农村中小学给予网络接入费补助,有效缓解了县(市、区)的资金配套压力。尤溪县在县财政十分紧张情况下,筹措工程配套资金378万元专项用于工程建设,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