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厅直属单位、各级各类学校之间要做好网站链接,逐步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共建和整体联动。
三、着力加强教育信息发布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厅属单位要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及时公布法律法规、发布适宜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和教育统计数据、重大工作部署、人事任免、干部聘任、职称评定、晋级晋职、选先评优、教育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招生考试、采购招投标、领导政务活动等重要信息,及时更新本地区、本部门负责人简介、机构职能等概况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深度和广度。各级各类学校网站要参照要求,做好学校重要规划与决策、教学与教务、教师招聘、干部聘任、职称评定、选先评优、物资采购、基建招投标、教育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招生就业、奖学金、困难学生减免费用等有关信息发布工作。
(二)要围绕教育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组织发布热点教育专题、政策法规 解读等权威教育信息,引导公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教育工作。
(三)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主动、及时地发布权威性信息,为事件的妥善处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要按照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加强审查,确保信息内容和发布的程序合法合规。
(五)要编制信息公开目录,明确责任部门、公开范围及公开时限;制定信息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共享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按照《福建省教育系统新闻信息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积极通过福建教育信息网网上投稿系统向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报送信息和专题约稿。
四、切实提高在线办事能力
(一)各单位要及时建立涉及机构职责、办事指南、人事管理、 政策法规、教育收费、招生就业、成绩查询等方面的为民办事服务栏目。要公布办事项目的名称、依据、程序和要求,提供表格下载、业务咨询和办理指南,努力实现在线申请受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
(二)各单位要按照公众、师生等服务对象的需求,梳理业务流程,整合办事项目,积极探索推行“一点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反馈”、 “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协同办理”等在线办理模式。按照“网站受理、后台办理、网站反馈”的模式,通过办事指引和页面链接提供“一站式”的服务入口,逐步建立网上办事大厅。要确保到2010 年,60%的行政许可项目实现在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