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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07年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2、突出工作重点。坚持以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和涉及人、财、物等重点领域为校务公开的重点,加强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涉及学校全局的重要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公开,继续抓好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教育招生考试和收费工作的公开,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各项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教育经费落实到位情况的公开,认真做好教材采购、大宗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招投标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财务管理的公开。

  3、实现有机结合。要把校务公开与学校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推动校务公开与廉政建设及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要根据校情找准切入点,重点抓好与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有机结合,与行风建设的有机结合,与预防职务犯罪及治理商业贿赂的有机结合,与学校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有机结合,与价格服务进校园、廉政文化进校园的有机结合。通过结合形成上下左右互动机制,促进校务公开上升为学校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工作方式,使校务公开工作深入人心。

  (三)加强协调指导,确保校务公开健康持续开展

  1、推动工作落实。根据校务公开目录,扎实抓好校务公开各项工作。要加强校务公开制度的宣传教育,强化校务公开工作是依法治教、从严治校一项基本制度的意识,增强学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执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意识,营造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注意加强组织协调,推进规范管理,落实工作责任,抓好检查评议,接受群众监督。突出抓好校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围绕群众关注、反映的主要问题,及时公开信息,进一步发挥校务公开在化解矛盾、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重要作用。

  2、推广经验做法。要在开展“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求实效”和创建“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示范单位”活动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先进典型的经验做法,夯实先进典型基础,将 “示范单位”经验材料汇编成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进一步提高校务公开的质量和层次。各地要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校务公开现场会、等方式,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推广。同时,要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校务公开工作开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深入进行分析,提出解决和改进的办法,加强分类指导。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校要深刻认识到推行校务公开制度是保障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加强民主管理、维护学校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有利于引导、团结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群众参与改革, 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和学校的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有利于化解矛盾、凝聚人心、整合力量、保持稳定,推动和谐校园的构建。通过提高思想认识,认清面临的形势,研究教育的特点,分析存在的问题,自觉地抓好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促进工作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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