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成立省委教育工委高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委教组〔2007〕6号)
各高校党委,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高校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关于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加强我省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政策、措施;
3、对我省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
二、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2、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陈 桦(省委常委、教育工委书记)
副组长:
鞠维强(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王豫生(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施祖美(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成 员:
刘宏伟(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纪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组长)
刘剑津(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朱之文(厦门大学党委书记)
吴承业(华侨大学党委书记)
陈笃彬(福州大学党委书记)
张金栋(福建师范大学党委书记)
郑传芳(福建农林大学党委书记)
陈扬义(福建医科大学党委书记)
罗 萤(福建中医学院党委书记)
张向中(集美大学党委书记)
官 鸣(仰恩大学党委书记)
郭银土(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
江定涛(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张永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部长)。办公室成员:肖铮(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主任)、林轩春(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部长)、叶杨(省委教育工委统战部部长)、邹毅(省教育纪工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