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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学习贯彻《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学习贯彻《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的通知
(闽教高〔2007〕14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对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支撑体系、保障措施等作了全面阐述,体现了立足新起点、进入新阶段、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全省人民的共同意愿,是我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纲领性文件。为学习贯彻《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加快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更好地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现将学习贯彻《纲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把学习贯彻《纲要》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任务,通过认真组织好全体师生学习《纲要》,充分认识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内涵和目标任务,充分认识教育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进一步明确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对学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动员和组织全体师生自觉投身到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热潮中去,增强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推进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知识贡献和技术支撑。

  二、各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贯彻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总体工作部署,根据构建全面发展的社会事业支撑体系的要求,坚持以服务求发展、以贡献求支持,从学校的办学实际出发,找准本校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的定位,结合实施《福建省“十一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认真制订学校建设和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技术应用开发和社会服务等方面主动融入、主动呼应、主动对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要结合学校的办学实际,确定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发展前景,能直接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点工作项目,制订具体工作方案,通过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在学校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中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三、各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主动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需要,根据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先进制造业基地,着力培育产业集群,发展壮大战略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做大做强海洋经济的需要,组织力量,深入相关产业部门、技术部门和服务部门,认真做好市场调查和人才需求预测分析,充分了解和掌握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以产业发展需求和人才市场需求为出发点,进一步明确学校专业建设的定位,研究制订好专业建设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专业结构的调整改造和建设发展工作,努力形成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相适应的人才培养结构,加快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和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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