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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江苏省骨干科技服务机构(第一批)”的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江苏省骨干科技服务机构(第一批)”的通知
(苏科条[2008]56号)


各省辖市科技局、省有关部门、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加快培育一批国内知名的科技服务品牌,省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江苏省骨干科技服务机构”的遴选工作,以加强对各类骨干科技服务机构的宣传和培育,扩大其在科技创新中的影响和作用,引导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创新,推动我省科技服务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省内专业从事科技服务的法人机构,主要包括提供研发服务外包、科研设计、检验检测、生产力促进、科技创业孵化、科技信息、创业投融资、技术产权交易、科技咨询、知识产权、科技培训、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的专业机构。
  二、推荐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已有2年以上的运营时间;
  2、具有较为完备的服务条件和设施,自主支配的办公场所、设施及设备能够满足为企业服务的需要;
  3、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年度监督审核等;
  4、服务能力强,具有稳定的企业服务群体、特色的服务产品(业务)和稳定增长的服务业绩;
  5、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及较高的管理和学识水平;
  6、从业人员中获得本科以上学位的占50%以上。
  三、推荐方式
  按照自由申报的原则,在规定的名额内(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采取市科技局组织推荐为主,适当结合各申报机构通过省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推荐的方式进行(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1、省辖市科技局推荐。各市对照相关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机构填写申报书,并按照规定的条件、分配名额和要求组织初选,填写推荐意见后将申报材料统一报省科技厅。
  2、省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推荐。符合条件的省属机构也可通过省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推荐。省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在规定名额内,按照规定的条件、分配名额和要求组织初选,对入选机构进行排序并填写推荐意见,将申报材料统一报省科技厅。
  3、2007年已被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确认为科技服务业名牌的机构(见附件3)不占推荐指标,但需请有关机构报送申报材料。
  四、咨询与发布
  省科技厅根据推荐条件组织有关专家,分行业进行咨询,第一批拟确定50家左右骨干科技服务机构,并通过有关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向社会公开发布“江苏省骨干服务科技机构”名单,向入选机构颁发铭牌和证书,并择优向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推荐申报江苏省服务业名牌。
  五、填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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