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建设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复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建设局(城建局),市直管企业:
根据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复查工作的通知》(冀建市[2006]558号)精神,为做好我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资质复查工作,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资质的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6年12月15日前各县区主管部门及市直管企业必须完成资质复查的初审工作,并将初审结果汇总报我局建设市场管理处。
二、复查内容及复查结论要严格按照省厅文件规定,复查材料要复印件与原件一并报到我局建设市场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