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2007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科技系统)统计年报的通知
(苏科计函[2008]36号)
各省辖市科技局:
根据《省统计局、省委宣传部关于召开2007年文化产业统计年报工作会议的通知》(苏统函〔2008〕1号文)的精神,为全面掌握全省文化产业(科技系统)发展情况,省科技厅根据省统计局制定的《江苏省文化产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开展2007年度文化产业(科技系统)统计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和范围
统计对象为我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所有从事“社会人文与试验发展”(代码7550)的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详见附件1。
二、统计报表
2007年度文化产业统计(科技系统)共设置单位基本情况表1张、财务报表2张和业务活动统计表1张(详见附件2)。财务报表分别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和“执行行政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填报;单位基本情况表及业务活动统计表由各基层单位填报。
三、统计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一)2007年度文化产业(科技系统)统计由省科技厅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省科技统计中心具体实施(包括数据的布置、汇总、统计和分析工作等)。
(二)此次统计工作采取按行政地域调查、逐级向上报送的方式实施,各省辖市科技局具体负责辖区内文化产业(科技系统)统计,请你们明确责任处室和经办人,按时保质完成统计调查工作。
(三)各省辖市科技局要加强基层统计工作人员培训,保证统计工作的有效开展。严格按照统计调查对象上报数据,对应报未报的机构要提供证明材料。部分未附清单的省辖市可对应“科技服务业统计”中“社会人文与试验发展”展开此次统计工作。
四、报送要求
(一)报告期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二)报送时间
2008年4月25日前。
(三)上报方式
2007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统计(科技系统)年报报表数据及各市统计汇总报表加盖公章后报送江苏省科技统计中心。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