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建设局、唐山市监察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监察厅《关于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治理整顿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建设局(城建局)、监察局,市直管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大建筑市场专项治理整顿力度,现将省建设厅、省监察厅《关于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治理整顿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检查方案,按要求进行检查,并按检查情况认真填写附表1至附表6,务于11月15日前将检查结果报建设局。
二、各受检单位做好迎检工作,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存在重大问题主动报告,依法接受处理。
三、各县区将此次检查结果及落实我局2007年6月份组织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情况进行书面总结,于11月15日前报建设局整规办(市场处),总结中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依据《唐山市建设局2007年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检查及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