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增加财政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我市科技研发专项资金的引导、支持和杠杆作用。
(一)建立财政科技研发专项资金,确保投入逐年有较快增长。
根据《
科学技术进步法》和我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市、县两级财政都要建立科技研发专项资金,科学合理地安排科技研发专项资金支出规模,确保科技投入的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
(二)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的结构,明确财政资金投入的重点和范围。
“十一五”期间,市级科技研发专项资金投向的重点是:①我市传统骨干产业升级和新型产业发展中的技术攻关和研发项目;②我市知名品牌系列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③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 ④ 适合本地区经济规模发展的实用技术引进、推广和开发项目;⑤被国家和省列为科技创新重点支持的项目。
投入资金将重点用于上述项目新产品的研制、实验和技术开发费用的支出。
(三)市级科技研发专项资金补助的标准和补助方式。
市级科技研发专项资金补助的标准将根据已批准立项计划支持项目的科技含量、市场开发价值以及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予以确定,具体分四种类型:
①重大核心、关键技术研发项目按照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的30%予以补助;
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项目按照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的25%予以补助;
③一般应用技术的引进、推广和示范项目按照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的20%予以补助;
④对于具有明显风险并且规模较小的技术研发项目,可根据项目研发预计成本安排5-20万元的启动和补助资金。
补助的方式分为财政拨款和贷款贴息。
(四)市级科技研发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立项类别、申报程序和补助资金的审核程序。
1、立项类别:企业和单位可根据以下四种类别申报市级科技研发专项资金补助项目。
①科技攻关计划:主要是发展传统骨干行业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提高市场占有率,具有市场开发价值和较大经济效益的重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②工业科技发展计划:主要是节能、降耗、环保和传统产业改造中的新工艺、新技术开发项目。
③星火计划:主要是发展能够促进我市工业化、城镇化水平提升,推动新型产业规模化、多元化发展的项目,
④成果推广计划:主要是发展先进、成熟、适用技术的推广与科技成果引进、消化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