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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地震局关于转发人事部中国地震局《关于评选全国地震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通知》的通知

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地震局关于转发人事部中国地震局《关于评选全国地震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通知》的通知
(宁人通[2008]127号)


各市人事局、地震局,省地震局各直属单位,省属各地震台:
  现将人事部、中国地震局《关于评选全国地震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通知》(国人部发[2008]30号)转发给你们(附件1),请认真贯彻落实,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单位对评选推荐工作要加强领导,各地人事部门’和地震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组织,按期完成。
  二、各市人事局、地震局负责本辖区地方地震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评选、推荐,每个辖区可推荐先进工作者候选人1名或先进集体候选单位1个。省地震应急搜救合作单位可推荐先进工作者候选人l名或先进集体候选单位1个。省地震局直属单位、省属各地震台可在全局范围推荐先进工作者候选人1名或先进集体候选单位1个。
  三、除国人部发[2008]30号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以外,先进工作者需具备:近三年内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至少有一次为优秀等次;有一定荣誉基础,近三年内曾受到市级以上政府或省级工作部门的表彰。先进集体需具备:有一定荣誉基础,近三年内曾受到市级以上政府或省级工作部门的表彰。 .
  四、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由领导集体研究逐级推荐上报。要严格按照国人部发[2008]30号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开展评选工作,确保质量。评选工作要格外关注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干部职工,注意从基层和一线推荐人选。对被推荐的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和先进集体候选单位,要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附件2、附件3)。推荐领导干部时应征求当地组织、纪检部门和政府分管领导意见(附件4)。
  五、有关单位要按照国人部发[2008]30号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和《全国地震系统先进工作者呈报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真买、文字简练。推荐材料于2008年5月23日前报送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同时将形成的Word文档(含先进工作者候选人蓝底彩色数码证件照1张、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彩色数码合影1张)缱送Email至xYdon92004@tom.com信箱。《审批表》可从江苏防震减灾网(http://www.js-seism,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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