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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南京市财政局关于认真组织落实2008年度省软件和集成电路业专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3、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人才实训平台项目,主要按照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人数对实训平台建设的投入或与境外机构合作培训的公共性费用等实行“以奖代补”。
  以上实施“以奖代补”支持方式的项目,根据年度经费预算实行分档奖励并确定补助限额。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 项目申报单位应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江苏省软件和集成电路业专项经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二)对各地上报项目的数量实行分类管理。
  1、对软件产品出口、承接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项目, CMMI认证项目,申报数量不作限制,但项目必须符合上文有关限制条件。
  2、对其他项目,申报数量结合全省信息产业布局规划和各地信息产业发展的现状、特色、质量等统筹安排,原则上,南京市市本级不超过40个,苏州、无锡市市本级不超过20个,常州、镇江、扬州、南通、泰州市市本级不超过8个,徐州、淮安、盐城、连云港、宿迁市市本级不超过5个,有关县(指省信息产业厅明确的重点县)原则上每县不超过4个。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本省注册且独立核算的企业(外包实训平台项目的申报单位可以为社会培训机构或软件信息类院校)。
  (三)项目申报材料
  1、对重点软件产品、重点集成电路产品、软件共性技术与公共服务平台、社会信息化推广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下述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最近三年(2005、2006、2007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审计确认章)。
  2、对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项目,除需提供申报1类项目所需材料外,如已与省内骨干工业企业签定合作开发协议或销售合同,需提供合作开发意向书或销售信息合同复印件。
  3、对软件出口与信息服务外包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下述材料:
  (1)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
  ①项目申报书;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④CMMI3级及以上认证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⑤2007年度经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加盖审计确认章)、加盖审计确认章的银行结汇单。
  (2)CMMI/ ISO27001认证奖励
  ①以奖代补项目申报表[项目申报书中的其他(补充表)];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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