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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南京市财政局关于认真组织落实2008年度省软件和集成电路业专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南京市财政局关于认真组织落实2008年度省软件和集成电路业专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宁科[2008]122号、宁财教[2008]38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信息产业厅、财政厅《关于发布<2008年江苏省软件和集成电路业专项经费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苏信软[2008]69号、苏财建[2008]4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08年度省软件和集成电路业专项经费项目我市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条件
  (一)符合《2008年江苏省软件和集成电路业专项经费项目申报指南》。
  (二)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产业化条件好,具备市场竞争力的重点项目。
  (三)产品的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有望形成具有较大规模、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产品群。
  (四)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二、申报单位条件
  专项经费资助项目的实施以企业为主体(外包实训平台项目的申报单位可以为社会培训机构或软件信息类院校)。实施资助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南京市行政区划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独立核算。
  (二)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或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企业的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具有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四)已纳入南京市软件产业网上统计系统。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江苏省软件和集成电路业专项经费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
  (二)《项目申报书》一律用A4纸、4号仿宋字体打印,标题用4号黑体打印。申报材料请按纸质封面及《项目申报书》填表说明提出的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三)根据我市“十一五”软件产业发展规划,重点组织推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产业化条件好、具备市场竞争力、有望形成具有较大规模的和对产业有带动性的重点项目;优先资助获国家资助的重大项目、地方政府资助项目和获得风险投资的项目;鼓励软件出口、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鼓励建设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人才实训平台,鼓励软件企业开展CMM/CMMI评估,鼓励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与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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