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实行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需要,也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农牧部门要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把政风行风建设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大整顿力度,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不断加大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力度,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明知责任,注重实效。我厅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在厅党组的领导下,由党组书记、厅长高万里同志负总责;驻厅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组织协调。驻厅监察室、厅人劳处和政法处承担与各市、县(区)农牧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联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情况反馈、调查研究、经验交流、宣传表彰等工作;种植业、畜牧、乡镇企业、农机、农经、渔业等行业主管处、局,对本行业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各单位要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融入本单位的日常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与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要按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办法(试行)》的规定,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对本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进行布置、指导、督促和检查,把工作落到实处。
(三)联系实际,落实整改。在政风行风评议中,各级农牧部门一定要端正思想,把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变为自觉行动,把政风行风评议作为自我教育、自我纠正、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有效途径。不怕“揭短”,真心接受批评,对于群众提出的批评意见,要进行认真反思,从思想深处找根源。对于违纪违规的人和事,做到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本人认识不深刻不放过,敢于批评、严肃处理。要通过政风行风评议,评清是非、评出原则、评出干劲、评出工作激情。总之,要以出色的工作绩效,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以清正廉洁,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创造出突出的业绩。各级农牧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自身查找和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适时研究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确保取得实效。农牧厅将采取不定期抽查或督查的办法,对各级农牧部门落实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帮助整改。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