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具体措施。要紧密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紧紧抓住“三项工作重点”、“八个关键环节”、“六条具体措施”,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1、三项工作重点。一是充分发动,精心准备。各级农牧部门要尽快建立或完善组织机构,立即着手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对本单位管辖的基层站所的评议活动做出具体安排。要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把政风行风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履行职责,搞好宣传。各级农牧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纠风办等部门搞好舆论宣传活动。要与当地纠风办加强合作,通过报纸、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宣传本单位的主要职责、办事程序和时限、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目标措施以及举报投诉的渠道和方法等,让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本单位的工作情况,分清其职责界限,以客观、准确地进行评议。同时,按照自治区纠风办的要求,参加2003、2004年创新经济发展环境公开评议的单位要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我们在推进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转变职能和作风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发生的变化和取得的成效。三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级农牧部门要按照评议内容,集中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要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查找工作、思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落实和完善整改措施,加强薄弱环节,抓好重点工作,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2、八个关键环节。全面履行“三定”方案明确的职责;准确行使行政许可权限,既不能越权揽权,也不能推诿扯皮不作为;注意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和执法行为;严格掌握办事时限;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注意搞好与其他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切实改进上年评议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各项便民服务。
3、六条具体措施。一要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和区纪委五次会议精神,以求真务实精神,抓好机关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二要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不向农民和乡镇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各种摊派,认真执行有关不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规定,坚决制止城市扩建中占用农民耕地拖欠补偿费的行为。三要认真落实办事公开制度。凡直接为市场主体特别是为农民群众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事项,尤其是涉及行政审批和收费行为的事项,都要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对社会公众公开。包括项目的设立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条件、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审批纪律、监督电话等。四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做到热情、耐心、公平、公开、文明,廉洁、高效。特别是涉及到依法罚款,取消营业资格,销毁市场禁入物品等行政措施的,要秉公办事,讲清道理,文明执法,坚决杜绝态度蛮横、工作方法简单生硬等现象的发生。对行政审批事项要严格按制度、程序办事,不准刁难用户,更不准利用职权徇私舞弊,吃、拿、卡、要、报。对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审批,要及时办理,不准无故拖延。不准强制进行收费服务。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出现滥用职权和不作为的现象。五要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抵制和查处假冒伪劣的农业生产资料,不得参与制假、贩假、售假等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活动,不得倒卖具有法律效力的票据、标识等,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六要广泛开展多种便农、利农的服务活动。本着方便用户、服务群众的原则,结合各自工作特点,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政策咨询、法律援助、技术服务等活动。各市、县(区)要精心选择有效活动载体,广泛开展科技下乡、技术咨询、电话热线和信息平台等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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