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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农业产业化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农业产业化项目库项目申报表的通知

宁夏农业产业化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农业产业化项目库项目申报表的通知
(宁农产(办)发[2005]05号)


各市县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自治区农垦局、农科院:

  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是自治区确定的重点工作。为了全面、准确掌握农业产业化项目发展情况,更好地作好项目扶持、推介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本着“建设一批、规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建立“农业产业化项目库”。现将项目申报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项目库项目分为两大类:

  1、远期规划项目。要求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

  2、近期建设(含在建,老企业扩建、技改)项目。要求加工型企业固定资产500万元(地方特色项目200万元)以上;流通型企业固定资产200万元以上,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

  无论是加工企业、流通企业、实体协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条件的均可申报。建设内容可以是企业新建、扩建、技改项目,也可以是企业原料基地、示范基地建设。

  二、项目申报

  各市县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项目申报工作;自治区农垦局、农科院负责本系统的项目申报工作。

  首次申报于2005年4月底前完成,以后为每个季度末申报。暂时以软盘方式上报自治区产业办,待准备就绪后,通过网上直报。项目申报表可通过宁夏农业信息网、宁夏乡镇企业政务网下载。

  三、要求

  1、各单位要明确项目联系人员,及时申报项目,填报数据要准确。项目建设如有变化及时修正项目信息。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库项目申报工作,今后对外推荐项目、招商引资和确定扶持项目,将从项目库项目中择优选择。

  3、对外推荐项目,将根据部门申报项目的要求,再通知项目单位做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

  附件:1、近期建设项目申报表

  2、远期规划项目申报表

  联系电话:0951-5046814

  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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