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自治区财政厅、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申报2004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的通知
(宁农(科)发[2004]193号)
各市、县(区)农业、财政局、团委: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团中央三部委《
关于做好2004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04]3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农民科技培训,发挥科技增粮和科技增收作用,2004年农业部、财政部、团中央决定继续组织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未实施过“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的县(区)均可申报。
二、培训内容
针对当地主导产业和农民需求,以主推技术、主导品种为主,与尚未在生产上广泛应用的常规生产技术进行组装配套,要与农民的接受能力相适应,对技术进行简化和乡土化,形成易懂易学的技术手册和明白纸,结合生产农时开展培训。为达到综合素质的提高,在加强技术培训的同时,适当增加农业政策法规和经营管理的内容。
三、培训规模
每县申报培训规模为3000人,申请中央补助经费为30万元,地方配套经费30万元。
四、项目实施与管理
按照“行政部门监督、培训单位承担、凭借能力竞争、任务落实到人”的原则,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一)优选培训机构。农业行政部门要联合财政和团组织,通过公平竞争确定培训机构,在培训机构内部要落实到人,做到任务落实,责任明确。
(二)确定培训模式。各地可以按照三部委共同组织实施的“四个一”培训模式。即由培训单位免费为主体农民发放一张培训卡、一张明白纸、一本技术手册,为每个培训点配送一张生产技术光盘。也可根据各地实际创新培训模式,积极开展有效的农民培训。
(三)建立培训机制。2004年的培训工作要在全县范围内展开,培训面力争覆盖到每个村。培训工作必须进村入户,以村为重点开展培训。由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在每个村选择10个左右核心农户(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科技意识比较高,能起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户,简称核心农户),保证每个村民小组一个核心农户。为确保培训工作的落实,2004年培训项目的实施要分层次进行,即通过对核心农户办培训班和技术人员进村巡回指导(结合关键农时不少于5次)的跟踪服务,做到“包教包会”;同时通过核心农户带动、现场培训、发放技术手册、明白纸、广播电视等形式,实现对全村主体农民(目前在农村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