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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统计局投入产出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投入产出调查试点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统计局投入产出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投入产出调查试点工作的通知
(宁统核[2007]114号)


各区县统计局、市局各专业、试点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07〕17号),我市将于2007年至2008年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工作,为确保投入产出调查准确、可靠,摸清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财务、统计等各部门资料与投入产出表之间的关系,探索企业组织填报的基本方法和思路,提高培训水平,积累指导经验。经研究确定,在全市主要行业调查点中,选择具有代表性的12个调查点作为试点(试点名单附后),开展试填试报工作。现将试点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试填试报是为全面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打基础,各级统计部门和试点单位的领导和参加人员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协调,严格按照《2007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南京市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步骤和填报方法,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二、集中力量,全程参与
  涉及到的市局各专业、区县统计局应集中力量,根据本专业、本地区调查表的特点,列出需要通过试点工作了解和解决的问题,及时向试点单位提供所需《方案》、表格、资料,面对面的提供指导和相关咨询服务。试点中要求市、区、县调查业务人员全程参与,与试点单位财务统计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一起,从资料收集、数据计算、表格填报、审核补漏等每个过程了解调查对象完成投入产出工作中的难点、遇到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办法,最后由市局各专业部门形成试点小结。
  三、领会方案,记录过程
  各试点单位要认真阅读《方案》说明,明确本行业应填报表种的范围、内容,学习所填调查表的指标解释、资料来源和填报方法。对试填过程中出现的难点、疑点,要和市区投入产出业务人员共同探讨、解决。
  试点中要及时做好记录,记录在试点过程中各方面的问题,包括试点单位在组织中涉及到的本单位哪些业务部门?哪些指标可以直接从试点单位现有相关报表摘取?哪些指标需要通过从试点单位现有报表的相关指标直接计算获得?哪些指标是试点单位现有报表上不能直接或简单加工获得的需要对原始资料的重新加工和整理?对于那些需要经过原始资料再加工才能填报的指标需要设置什么样的过渡表?在填写过程中哪些指标的口径、范围界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哪些指标填写容易产生问题?表与表之间、表内指标之间需要设置哪些必要的、基本的审核关系?如何实现试点单位报送的资料能够达到基本的要求(不漏表、不漏该填的指标、符合基本的审核关系),避免多次报送、多次查询?如何实现试点单位表与库的一致?如何实现试点单位填写的投入产出表与日常统计报表、纳税报表等正常的衔接等等。试点记录要求尽可能详细,如对直接从财务表、统计表或其他报表、台账上直接能够取得的指标,需要记录其来源、出处;对于需要通过原始单据加工计算方能填报的派生指标,既要记录来源,更要记录详细取数、计算过程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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