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关于开展全省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苏统[2007]46号)
各市、县(市、区)统计局,国家抽中县(市、区)农调队: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统计调查基础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严肃统计执法,维护统计数据的严肃性、权威性,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07]93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检查,检查工作由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共同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实事求是原则,对农村统计调查的基础数据、基础工作进行检查。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
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为准绳,严格执法,不走过场。
二、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农村统计调查基础工作,促进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的提高,确保农村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不出假数。
三、检查范围
在全省范围内,对县(市、区)、乡(镇)、调查村、调查户2006年年报和2007年上半年定期报表的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抽样调查的数据和逐级上报的农村统计数据。
四、检查办法
采取上下结合、点面结合的办法:一是上级数据与下级报表数据对比检查;二是报表数据与实际数据评估检查;三是报表数据与现场数据核对检查。
五、检查内容和要点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农村统计调查工作基础是否可靠,方法是否科学,数据是否有来源,能否反映客观实际,基层统计人员是否如实调查、如实上报,是否严格执行
统计法,有无违反
统计法的情况存在,尤其是要大力核查对宏观经济影响大以及基层反映意见较多的农村统计调查数据。重点检查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网点管理情况、现场操作流程规范化、基础台帐建设情况、数据采集方法、数据评估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