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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统计局关于下发《南京市农业综合统计年定报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统计局、农调队应高度重视基层统计台帐的建立工作,通过强化统计基础等手段,努力确保源头数据质量。调查结束后,各调查项目除按规定要求上报市局外,所有调查资料均应整理保存,装订归档,以备检查。本条满分6分,根据实际情况记分。
  (二)报表质量(50分)
  农业综合统计年定报的报表质量从工作质量和数据质量两个方面加以考核,根据年定报工作的实际完成情况分专业、分表种进行考核记分。报表质量满分为50分,其中工作质量占20分,数据质量占30分。
  1、工作质量(20分)
  ①统计调查资料的报送(8分)。包括年定报报表报送的及时性和差错查询是否按期答复两个方面。
  ②统计调查数据的管理(5分)。包括统计调查源头数据的取得是否可靠,统计调查数据的处理、传输、保管和发布是否规范。
  ③统计调查报表编报说明的上报(7分)。编报说明要求如实反映年定报表数据的总体情况,对其中的一些特殊变动情况要能够说的清、讲得透。本条满分7分,市局农村处根据年定报表编报说明的完成情况和质量高低综合记分。
  2、数据质量(30分)
  ①技术性方面(10分)。内容包括:年报数据与定报进度数据的平滑衔接;上报数据的文件格式、单位代码和计量单位正确;农业产值计算中的农产品生产价格和产量以及农业增加值核算中的中间物耗定额标准等基础数据的取得符合规范化要求;农业发展速度计算中的缩减指数确定要合理性等内容。
  ②数据的准确性方面(20分)。内容包括:统计调查数据的完整性以及统计调查对象的不重不漏性;农村经济主要指标数据趋势把握上的准确性,要求符合实际,不能反向;表间或者表内相关联指标之间不存在逻辑性差错。
  (三)优质服务(20分)
  1、数量方面(20分)。充分挖掘统计资源,认真做好本专业的进度分析、专题分析以及农村重大信息的上报工作。农业综合统计专业要求区县统计局、农调队全年至少完成2篇进度分析(上半年和下半年各1篇)、1篇专题分析以及1篇统计快报资料或农村重大信息。农村重大信息的取材可参照国家统计局季度约稿的相关内容或者根据本地实际自行取材。全年完成基本任务的得20分,缺1篇扣5分,最低得0分。
  2、质量方面(加分项)。在完成基本任务的基础上,对数据资料进行开发利用,拟写的快报和分析文章,被市级单位以上采用的每一篇加2分;在市级分析评比中获一等奖的每篇次加8分,获二等奖的每篇次加6分,获三等奖的每篇次加4分;在省级评比中获一等奖的每篇次加10分,获二等奖的每篇次加8分,获三等奖的每篇次加6分;被领导签批的每篇加10分。
  (四)改革创新及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
  各地在农村统计调查各项工作的组织开展中,所推出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任务成绩突出的酌情给予加分,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四、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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