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软件人才培训补贴的
1、申请单位须为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和程序认定,并在我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登记的软件企业,以及经市认定的软件外包企业、软件服务企业;
2、申请单位须和“南京市软件人才培训基地”合作开展就业培训和岗前培训,并签订人才定制培养合同;
3、学员须通过以上合作培训3个月以上后被申请单位录用并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
(六)软件人才在宁首次购房购车奖励的,申请条件见《南京市软件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专项奖励实施办法》(宁科[2008]174号、宁财教[2008]531号、宁地税发[2008]99号)。
第七条 申请材料:
(一)引进的软件产业领军人才创业资助的
1、南京市软件人才引进与培训专项资金申请表;
2、企业章程及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商业计划书;
4、创业人员的工作经历、相关业绩材料以及学历证书、资质证明和其它佐证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复印件;
5、可以说明所实施项目技术状况的证明文件,如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技术权益证明及技术评估材料等;
6、留学回国的高层次软件领军人才须提交经南京市人事局颁发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资格证复印件;
7、其他相关材料。
(二)软件产业青年企业家培育资助的
1、南京市软件人才引进与培训专项资金申请表;
2、企业章程及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审计的上年度及当年度最新财务报表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和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5、申请人主要业绩及辅证材料;
6、其他相关材料。
(三)“南京市软件产业领军人物”奖励的,按《南京市软件产业领军人物评选管理暂行办法》(宁科[2007]248号)提供申请材料。
(四)“南京市软件人才培训基地”奖励的
1、南京市软件人才培训基地考核表;
2、上年度及当年人才培训情况工作总结;
3、与我市软件企业签订的人才定制培养合同;
4、被培训人员相关档案备查。
(五)软件人才培训补贴的
1、南京市软件人才引进与培训专项资金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审计的上年度及当年度最新财务报表复印件;
4、企业与“南京市软件人才培训基地”签订的人才定制培养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