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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建档工作的通知

  (五)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调查摸底建档工作过程中,要加大相关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强检计量器具使用者的计量法制意识和管理意识,帮助和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计量器具台帐制度以及按期送检制度,并做好相应的计量技术服务工作。同时推动计量检定机构形成现代化管理模式和思路,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计量培训力度,提高强检工作的有效性。
  (六)为配合建立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档案工作的进行,省局组织开发了“计量检定管理系统”供各类计量检定机构(含授权单位)使用。请各单位做好相应的硬件、人员等方面的准备工作,以确保“计量检定管理系统”顺利运用,实现网上传输数据及综合查询和管理。
  (七)请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及省局各计量授权单位于2006年3月31日前制定出本地区(含所辖县、市、区)的建档实施方案,并报省局计量处;2006年11月15日前将今年建档工作的总体情况报省局计量处。总结应当侧重于分析建档工作的经验和模式,特别是如何调查摸底、如何建立档案、如何实现静态档案向动态档案的转化,以及如何通过建档工作的开展提高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和强检工作的有效性等情况,同时还应当包括建档工作发现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附件:计量标准器具建档调查摸底表强检工作计量器具建档调查摸底表

  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名称)强检工作计量器具建档调查摸底表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建档日期: 编号: 企业性质:
序号计量器具名称器具用途承检机构强检方式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制造单位器具编号使用/安装地点最近检定日期下次检定日期检定结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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