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建档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5年,总局计量司委托我局开展了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建档试点工作。我局选择常德市城区及其临澧县作为试点地区,试点项目为衡器、煤气表、焦度计、验光仪、验光镜片等5种计量器具。通过调查摸底、建档,常德市、临澧县计量所新增建档单位536家,占最终建档单位数的53.4%;新增建档计量器具数538台(件),全部为衡器,占最终建档衡器数的19.9%。试点区域范围的5种计量器具底子基本摸清,建档率为100%,受检率达90%以上。试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得到总局的肯定,我省的经验做法将逐步向全国推广。
为了进一步深化全省的强制检定工作,省局决定从2006年起,用2年左右时间,分类、分批摸清强检计量器具底子,建立强检计量器具档案并实施动态监管。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档工作要达到的基本目标
通过开展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建档工作,一是摸清本地区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在用台件数、应检台件数以及实际检定台件数等;二是要建立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明细档案(如计量器具名称、规格型号、准确度等级、生产厂家、使用单位、检定日期、检定周期、检定机构等,见附表);三是实现对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档案的动态化管理,既要实现对已建档计量器具的信息更新,还要定期将新增计量器具的信息及时添加到强检档案中去;四是通过开展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建档工作,切实提高强检计量器具的受检率,推动强制检定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
二、2006年建档的重点
(一)根据2006全省计量工作要点,全省2006年要重点做好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强检工作计量器具建档工作,主要包括国家重点管理的6种计量器具(一机两器三表)、医用强检计量器具、验光配镜用强检计量器具等。
(二)常德市及其所辖各县作为总局的试点地区,2006年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在用的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进行建档,包括登记造册、建立相应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档案、实施动态化管理等。
三、建档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建档工作,提高对建立强检档案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它是实现计量工作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的重要手段,是计量事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既是各计量所提高管理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省局从今年开始实行强检计划管理、目标考核的需要,更是各计量所适应法制计量管理和拓展计量检定、检测业务的需要。要加强领导,各市州局尤其要加强对辖区县级局工作的指导和帮助;要明确责任,确定具体的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制。要根据省局调查摸底建档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分析本地强检工作的基本情况,制定详细的调查摸底建档实施方案。省局将把此次建档工作纳入今年计量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
(二)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集中力量做好建立强检档案的具体实施工作,特别是调查摸底工作,其中摸清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台件数和应检台件数是此次建档工作的难点,要在首次制订的2006年度强检计量器具检定计划的基础上进行充实和完善。在调查摸底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各级计量技术机构的力量,以计量检定机构的检定原始记录为基础,整理现有的检定信息资源;在此基础上,可以通过收集企事业单位的代码信息和企业质量普查信息以及工商部门登记信息等多种途径,更新和补充新的信息;最后,组织专业人员开展拉网式的现场排查和摸底登记。
(三)将静态档案向动态档案的转化,是本次建档工作的重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务必在建立强检档案的基础之上,重点探索如何实现强检档案信息的适时更新,要在实现强检档案的静态化管理向动态化管理的转化下功夫,从而最终实现对强检计量器具的长效动态监管。
(四)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将建档工作与日常检定工作相结合、与监督检查相结合,从而提高强检工作的有效性。计量行政管理部门和计量检定机构要在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的同时,加强协调与配合。对本地不具备检定能力的项目,计量行政管理部门在建立档案的同时,要逐级上报到市(州)局、省局。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各单位在建立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档案的途径和模式,特别是调查摸底的方式和步骤、档案管理的模式和思路、实现动态档案监管的手段和措施等方面的经验,并提出相应的书面材料,及时上报省局,以便推动全省建档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