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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危险校舍管理的紧急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危险校舍管理的紧急通知
(闽教财〔2006〕10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按照省有关领导的批示精神,为摸清我省农村中小学现存危房及土木结构校舍等有关情况,省教育厅下发内部明电《关于报送我省农村中小学校舍情况的紧急通知》(闽教明电(2006)10号),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努力下,经逐级核查、上报数据汇总,全省农村中小学尚存土木结构校舍面积86.5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面积46.1万平方米,上课学生54738人;学生宿舍面积22万平方米,住宿学生31016人;食堂面积9.2万平方米;厕所及其他面积6.1万平方米。同时,全省已列入2005年底危房项目库,但尚未拆除的危房面积77.2万平方米,仍在危房中上课学生37492人,住宿学生33230人。2006年5月底又新增危房面积55.1万平方米,仍在危房中上课学生39459人,住宿学生17304人。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中小学危险校舍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府应立即组织教育、财政和建设等部门有关人员,对辖区内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凡经有权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应立即无条件封闭,不能安排学生上课和住宿。各设区市政府要对所属各县(市、区)上报的D级危房校舍逐一进行检查,限期拆除。

  (二)我省夏季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频发,各地要做好校舍安全预警工作,特别要高度重视土木结构校舍的险情排查工作,凡有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转移到安全地点上课,必要时应采取停课等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对遭受洪水浸泡的教学行政用房、学生宿舍等房屋,必须经过有资质的部门鉴定,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恢复使用。

  (三)各地因改造危险校舍或排除地质危害、校舍安全隐患工作所引起的学校师生学习、生活不便,要妥善安排,并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安定和稳定。

  (四)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中小学危险校舍管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筹措资金,确保辖区内现存中小学危房和受灾校舍都能及时得到改造,并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给予优先优惠的政策扶持,努力降低受灾校舍维修和危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省对灾情严重的经济困难地区给以支持。在秋季开学前,各地要确保辖区内有安全隐患的中小学校舍都能得到妥善解决。

  附:各设区市农村中小学危险校舍情况调查表(发至各设区市)(略)

福建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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