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积极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政府采购档案的检查。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广东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政府采购档案目录(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一、采购项目采购活动记录表
1.1 采购项目采购活动记录表
二、准备阶段
2.1 确定采购方式文件(或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
2.2 用户需求书
2.3 委托代理协议
2.4 招标预告资料
2.5 招标文件论证资料
2.6 招标文件确认函
三、招标阶段
3.1 招标公告(包括各种媒体刊登公开招标公告的资料记载)
3.2 招标文件发售资料
(包括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等)
3.3 澄清修改资料(包括澄清会签到表、澄清修改文件、供应商对澄清修改文件的签收资料等)
四、开标阶段
4.1 收取投标文件登记表
4.2 开标会签到表
4.3 开标记录表
五、评标阶段
5.1 评标委员会组建资料(包括采购人委派评委和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确认表)
5.2 评标委员会签到表及有关工作人员签到表
5.3 评标纪律认知资料
5.4 评标报告及其附件
5.5 评标过程有关的变更文件
六、确定中标供应商阶段
6.1 采购人对评标结果的确定文件
6.2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书
6.3 质疑、投诉及处理文件
七、采购阶段
7.1 采购合同
7.2 采购项目验收证明
7.3 资金支付文件及证明
八、附件
8.1 招标文件(另册装订)
8.2 澄清修改文件
8.3 投标人投标文件正本(另册装订)
8.4 其他有关的重要文件
政府采购档案目录(邀请招标采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