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节能知识竞赛的通知
(渝建发〔2006〕112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经开区、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普及建筑节能知识,增强公众建筑节能意识,进一步推进我市的建筑节能工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节能知识竞赛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实施建筑节能,建设节约型社会”为主题,普及建筑节能知识,增强全行业和公众的建筑节能意识,提高社会各界对建筑节能工作重要性认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支持建筑节能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形成全民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良好局面,为全面推进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打好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组织领导
竞赛活动由市建委主办,市建筑节能协会、《蓝筹地产》杂志社承办,建设行业部分单位协办。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成立建筑节能知识竞赛组委会,由市人大周建中副主任、市政府余远牧副市长任名誉主任,市建委主任于学信任主任,市建委副主任乔明佳、市建委总工吴波、市开发办主任张新益任副主任,宣传处、设计处、建管处、住房处、科教处、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蓝筹地产》杂志社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筑节能协会。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建筑节能知识竞赛活动的筹划、咨询、指导、检查、宣传资料的发放及有关活动的组织工作。
三、活动内容
1、市民问卷答题抽奖和现场答题知识竞赛;
2、专业人士团体知识竞赛;
3、建筑节能技术论坛、讲座以及节能示范工程展览;
4、建筑节能知识与建筑节能工作的媒体宣传。
四、参加人员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经开区、高新区建设局,各开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建筑科研、工程检测、建筑材料与设备生产等单位,并调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
五、参与方式
(一)专业人士团体知识竞赛
1、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经开区、高新区建设局以建委(建设局)为单位组队参赛,各行业以行业协会为单位组队参赛,开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建筑科研、工程检测、建筑材料与设备生产等企业可组队参加所在地建委(建设局)或相关行业协会组织的竞赛。每个参赛单位参赛人员6人(其中领队1人,参赛队员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