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施工中管线保护工作的通知
(渝建发〔2005〕137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有关管线保护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建筑工地施工中管线保护工作,坚决遏制近段时间因野蛮施工造成水、电、气、通信、油等管线破坏事故时有发生的现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不受影响。现将有关要求强调如下:
一、各地建委、各有关单位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认识施工中管线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管道安全运行,维护公共安全。
二、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市建委《关于切实加强施工中管线保护工作的通知》(渝建发[2004]129号)要求,认真做好管线调查摸底、管线专项施工保护方案编制评审、保护方案施工前交底以及施工跟班监督等各环节的工作,切实做好施工中水、电、气、通信、油等管线的保护工作。如因施工中造成管线破坏,施工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恰当的应急处置措施,同时立即与建设单位和有关管线单位联系抢修,并全力配合抢修工作,尽量减少损失,最大限度降低不良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