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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明节祭奠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5.尽量减轻骨灰等贵重物品受损程度。

  (四)出现突发事故,祭祀群众有挤伤情况时

  1.后勤保障组迅速联系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3.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4.交通组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5.配合做好善后事宜。

  (五)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时

  1.发现可疑不明物品时,迅速报告指挥部,由安全、公安部门派出专业人员迅速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治安组迅速联系公安部门到场处置。

  3.后勤保障组联系救护人员抢救伤员。

  4.向指挥部报告。

  5.消防车辆到场扑救明火。

  6.现场工作人员疏散群众到达安全地点。

  (六)出现个别人借机制造事端时

  处置原则:迅速报告、迅速控制、迅速解决。

  1.个别人员制造事端的,接待人员迅速报告指挥部,联系公安部门进行妥善处置。

  2.个别人员传销骨灰格位的,由治安组联系工商、殡葬执法人员进行处置。

  (七)突然发生矛盾纠纷时

  处置原则:及时化解、协调处理,避免不良影响。

  1.当外国记者进行采访时,应谢绝参观和采访。如劝说受阻,应迅速报告指挥部,由市委宣传部统一安排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外事侨务局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2. 与家属发生纠纷和矛盾时,接待人员要态度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必要时,治安组要联系公安部门协助解决。

  (八)在祭奠重点地区聚集上访人员时

  1.治安组及时联系公安部门组织警力维持现场秩序。

  2.尽快将上访人员带出祭祀现场。

  3.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

  五、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负责组织安排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因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进行查处。

  六、具体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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