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指挥工作。
(三)指挥部成员及职责
成员: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市民政局副局长
市林业局副局长
市卫生局副局长
市工商局副局长
市公安消防局副局长
交警支队市区大队大队长
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市城监支队队长
市公安局治安科科长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副局长
清远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所长
主要职责: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充分准备。具体指导、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与处置工作有关的各项具体工作。
(四)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局长兼任,成员包括市民政、公安、林业、城监、卫生等相关单位主管领导。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部内部工作及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及各种规范性文件;承接和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收集、编辑、分析、通报相关信息;对外宣传报道等工作;搜集、整理有关突发事件处置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监督法规的贯彻落实。
(五)现场指挥组职责
1.消防组:组长由市公安消防局防火处处长担任,成员包括城区消防中队20名消防战士。
职责:负责防火安全监督和现场消防车的配置及火灾的扑救工作。
2.交通组:组长由交警支队市区大队大队长担任,副组长由龙塘交警中队中队长担任,成员包括交警15名。
职责:负责正常秩序下的交通疏导。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组织疏散祭奠车辆,疏通安全通道,防止交通阻塞。其中市殡仪馆及孖龙山陵园路段交通疏导工作由清城中队中队长具体负责;益园陵园有限公司(银盏中华墓园)路段交通疏导由龙塘交警中队中队长具体负责。
3.治安组:组长由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副局长担任,东城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公安干警20名。
职责:防范和制止治安案件发生,防范敌对分子和不法分子的破坏活动。发生治安案件后,要及时联络相关部门,妥善处理案件,保证祭奠活动顺利进行。突发事件发生,灾害威胁到人身安全时,负责组织祭奠家属和工作人员迅速疏散,撤离危险区域。其中市殡仪馆及孖龙山陵园路段治安工作由东城派出所所长具体负责;益园陵园有限公司(银盏中华墓园)治安工作由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副局长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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