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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举办老区宏志班的函复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举办老区宏志班的函复
(闽教基〔2005〕41号)


省老区办:
  你办《关于在连江县尚德中学举办“老区尚德班”的函》(闽政老办[2005] 函5号)悉。根据我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05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闽教职成[2005]11号)的精神,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初中毕业生接受优质教育,为老区培养优秀人才,促进我省老区社会经济发展。经我厅研究,现函复如下,
  1、原则同意你办和省老区建设促进会、尚德教育基金会以全额资助的方式联合举办老区宏志班,并在2005年秋季招生。
  2、2005年老区宏志班面向福鼎、福安、古田、蕉城、长汀、上杭、连城、武平、松溪、武夷山、建瓯、政和、宁化、建宁、大田等15个重点老区县的农村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每个县招收2名,共计30名。
  3、老区宏志班招生要纳入生源所在地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安排在生源所在地达标高中批次录取,按照学生自愿、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具体录取条件和招生细则请商各重点老区县教育局后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并做好宣传工作。
  4、请各重点老区县教育局支持老区宏志班招生工作,在招生过程中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招生录取程序并实行公示制度,确保2005年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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