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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系统200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系统200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教综〔2006〕30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现将《福建省教育系统200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福建省教育系统200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2006年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省纪委第九次全会和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加强队伍建设为重点,以规范教育收费为关键,以服务群众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民主评议为载体,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扎实推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切实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教育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评议的对象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
  三、评议的内容
  评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政风的内容主要是:是否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强化教育,健全制度,狠抓落实;是否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正确履行职能,推行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是否加强机关内部建设,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评议中小学校行风的内容,主要是突出评议招生收费和师德师风状况。重点是中小学校落实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执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管理规定、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借读生收费的有关规定和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工作有关规定以及实施“阳光收费”、“阳光招生”等情况。
  四、方法与步骤
  2006年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由各设区市教育局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步骤。评议工作要紧密联系实际,结合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突出重点,深入查找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切实发挥民主评议的积极作用。
  (一)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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