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结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要加强诚信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深化教育,营造氛围,支持和引导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大力营造健康的商业文化。
(二)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内部控制。加强对财会人员的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开具虚假发票和做假账行为。加强票据管理,规范和减少商业活动中的现金交易。加强对教育系统经营、采购、工程项目预决算等重点环节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审计监督。推进信用交易体系建设,加强信用档案和企业的分类监管。
(三)推进体制改革,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深化教育系统预算管理体制和学校拨款体制改革,推进国库统一支付制度改革,规范教育系统大宗物资招投标采购行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尤其要完善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监管制度,通过深化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
五、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领导
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必须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工作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成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对本地区教育系统的治理工作切实负起牵头责任,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三到位”。
(二)建立工作机制。要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明确分工,狠抓落实。省教育厅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专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处理重大问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信息专报与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大案要案线索及查处情况要及时报告省教育厅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