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设备及教学资源招标采购实施办法的通知
(闽教基〔2006〕2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为实施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做好工程设备及教学资源的招标采购工作,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制订了《福建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设备及教学资源招标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福建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
工程设备及教学资源招标采购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设备及教学资源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为做好我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设备及教学资源的招标采购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标采购与合同签订方式
工程的招标采购将按照教育部公布的三种模式的硬件、软件以及系统集成安装等项目的要求,由省教育厅委托省教育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组织公开招标,确定1~3家中标供应商和价格。各项目县(市、区)根据省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远教办”)公布的招标结果,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并负责付款结算。各项目县应将所签合同原件寄送省远教办(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作为省级以上补助资金拨款的依据。
二、系统设备分包
按照“三部委” 联合制定的远程教育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农村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的具体情况,拟将三种模式的设备分为七个包进行公开招标,即:
第一包:电视机和DVD设备(模式一);
第二包:卫星教学收视点设备(模式二);
第三包:NC计算机教室(模式三);
第四包:无盘PC计算机教室(模式三);
第五包:PC计算机教室(模式三);
第六包:投影机等
第七包:教学光盘
三、系统设备投资概算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远程教育实施方案要求,三种模式系统设备的投资概算分别为:模式一光盘播放点0.3万元/点、模式二卫星教学收视点1.6万元/点、计算机教室15万元/点,其投资概算中不含功能教室使用的桌椅和通电、安全等配套设施。各项目县应保障项目校具备工程建设相关条件,确保设备到校后能够及时安装和正常使用。工程招标结余资金原则上一律用于为农村小学和教学点增加配备电视机、DVD播放机和成套教学光盘,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