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06年福州一中面向福州市区以外的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福州一中:
根据省政府《关于研究福州第一中学办学问题的会议纪要》([2002]99号专题会议纪要),福州一中今年继续面向全省招生。现将2006年福州一中面向福州市区以外的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
2006年福州一中继续面向福州市区以外的17个省级课改实验区和福州市所辖八县(市)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任务全部由福州一中新校区承担。
二、招生计划
1、面向17个省级课改实验区招收60名正常缴费生,其中莆田、泉州、漳州、三明、龙岩市各2名,南平市20名、宁德市30名。
2、面向福州市所辖的闽侯、闽清、福清、永泰、长乐和连江等6个县(市)招收90名正常缴费生,其中闽侯21名、闽清14名、福清25名、永泰10名、长乐10名、连江10名。罗源、平潭两县的招生计划另行下达。
福州一中面向福州市区以外的招生计划要纳入各设区市普通高中总招生计划,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三、招生办法
1、面向17个省级课改实验区的招生参照各设区市中招改革确定的招收保送生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志愿择优录取并实行公示。因生源确实不足未按计划招满的设区市,其剩余招生计划可调剂到其他设区市,如再招收不满,计划调整到福州市区。
2、面向福州市所辖的闽侯、闽清、福清、永泰、长乐和连江等6个县(市)的招生,按照福州市中招改革确定的招收保送生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志愿择优录取并实行公示。罗源、平潭两县的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在福州市中招第一批进行。因生源确实不足未按计划招满的县(市),其剩余招生计划可调剂到其他县(市),如再招收不满,计划调整到福州市区。
3、凡被福州一中提前录取的保送生,不再参加各设区市组织的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
请福州一中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尽快与各设区市教育局协商具体的招生细则并做好宣传工作。招生细则要报我厅基础教育处备案。同时,请各设区市继续支持福州一中招生工作,确保福州一中2006年招生任务的顺利完成。
福建省教育厅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