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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当前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统筹城乡教育发展,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共享,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适合农村实际、适应教育发展的高素质农村教师队伍。
  二、以促进城镇支持农村、资源充分共享、城乡均衡配置为工作重点,切实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1、扎实推进城镇学校与农村中小学的对口支援工作。鼓励和引导城镇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与农村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建立长期稳定的“校对校”对口支援关系,通过“结对子”、“手拉手”等多种形式,落实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省内公办本科院校要与我省1个经济欠发达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要与若干农村中小学建立教育对口支援关系;省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要与农村中小学结成对子,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和莆田等经济较发达地区办学水平较高的城镇中小学要分别与宁德、龙岩、南平和三明地区的农村中小学建立长期稳定的帮扶共建关系;各设区市也要统筹开展本区域内的城乡中小学对口支援工作。省一、二级达标普通高中、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要与2所以上的农村中小学建立对口支援关系。高等院校要把为农村中小学培养培训师资作为对口支援工作的重点。高等院校、城镇中小学要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到对口支援的农村中小学支教,城镇中小学选派到农村中小学支教的教师要有一定比例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农村中小学也要选派优秀教师到办学水平较高的城镇中小学跟岗学习、进修提高。
  2、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短期支教活动。在做好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工作的同时,各地要因地制宜拓宽支教渠道,发动各方面参与,开展形式多样、灵活有效的支教活动。一要挖掘优质资源开展智力支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组织“特级教师巡回讲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送教下乡”等系列活动,发挥专家学者、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引领辐射作用;要健全和完善支援学校与受援学校之间的校际教研和联片教研制度,加强农村中小学的校本教研、校本培训和校本课程资源开发,提高农村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要结合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积极开发优秀教师示范课远程课件和教学光盘,将城镇优质教育资源送到农村中小学,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二要组织开展兼课(兼职)支教。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农村中小学的实际需要,就近组织城镇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农村中小学兼课、带教或“走教”,缓解农村中小学师资不足和学科结构失衡的矛盾。三要组织师范生到农村实习支教。在保证师范类学生培养质量的前提下,师范院校及其他举办教师教育的高校要在农村中小学建立实习基地、实习教学点,选派教师带队组织实习指导,引导鼓励师范类高年级学生到农村中小学实习支教。四要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志愿服务支教,逐步缓解经济欠发达地区师资紧缺的问题。
  3、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一是实施“高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到经济欠发达县任教奖励计划”,每年从省内高校选派400名左右师范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我省经济欠发达县学校任教,服务期5年,每人奖励人民币1万元。二是实施“农村师资定向招生计划”,每年从全省高校招生计划中统筹出一定名额,用于面向边远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为农村中小学培养师资,定向生培养费根据闽委办[2005]75号文件由定向生所在地县(市、区)政府负担。三是实施“为农村中小学培养教育硕士师资计划”,每年争取一批研究生国家统招计划,采取推荐免试、免缴学费、带薪学习等鼓励办法,从省内高校吸引一批应届本科毕业生到农村任教并在岗完成教育硕士学业,重点提高我省经济欠发达县师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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