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更新培训手段,变革培训模式
以信息化带动教师培训的现代化,充分发挥“人网”、“天网”和“地网”在教师培训中的作用;坚持培训与教研、教改相结合,集中研修与分散研修相结合,短期面授和长期跟踪指导相结合。积极探索以参与式为主的多种行之有效的教师培训模式,提高教师培训的质量和效益。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提高教师素质、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战略性措施,是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确保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是加快建立教师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组织的迫切需要。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调整、充实教师培训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和宏观指导。要根据本《意见》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培训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将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情况列入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作为“双高普九”工作检查验收的重要指标。积极推进区域性教师教育网络联盟体系建设。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师范院校和其他举办教师教育的高校要主动为基础教育服务,积极承担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培训任务,优化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模式,加强培训管理,提供条件保障,保证培训质量。各级教研、电教等部门以及中小学校,要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下,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新一轮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工作的开展。
(二)建立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的保障机制
教师培训是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必须坚持以各级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培训经费的原则。各地应将教师培训经费纳入教育事业经常性支出渠道,建立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的保障机制,落实省政府的有关规定,保证各县(市、区)按教师年工资总额的1.5%核拨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省和设区市要设立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专项资金,切实保证同级骨干教师培训任务的完成。各地要体现“倾斜农村”的原则,切实解决欠发达地区教师培训经费困难,有条件的地方对参加培训的农村教师应予以免费。积极探索和逐步形成政府、学校和个人分担培训经费的新机制。
(三)大力推进全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建设
进一步加强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中心建设,整合、开发和利用教师培训优质资源,使之成为上连“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下连各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基地的省级远程培训平台,负责对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基地的技术和业务指导、监督、评价和开展相关培训。
(四)加快县级教师学习资源中心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