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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莆田城厢职业中专学校更名的批复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莆田城厢职业中专学校更名的批复
(闽教职成〔2005〕53号)
莆田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将“莆田城厢职业中专学校”更名为“莆田职业技术学校”的请示》(莆教[2005]职成28号)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闽政文[2002]337号)精神,经研究,同意福建省莆田城厢职业中专学校更名为“福建省莆田职业技术学校”。自本文下发之日起使用新校名,其原校名对外停止使用,请认真做好更名后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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