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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北京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学校面向部分地市招生的批复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北京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学校面向部分地市招生的批复
(闽教发〔2005〕105号)
厦门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北京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学校面向全省招生的请示》(厦教局〔2005〕40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北京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学校秋季高中面向三明、漳州、宁德、南平等地市招生,招生计划80人(其中宏志班40人)。招生办法请遵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请你局根据该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核定招生计划数,并与有关设区市教育局充分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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