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确认福州第十九中学等2所学校为“福建省普通初中示范学校”的通知
(闽教基〔2005〕25号)
福州市教育局,鼓楼区教育局,福州第十九中学、福州杨桥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颁发的《福建省普通初中示范学校评估办法》和《福建省普通初中示范学校评估标准》(闽教基[2003]91号),在学校申报和福州市教育局验收的基础上,经我厅审定,福州第十九中学、福州杨桥中学已达到我省普通初中示范学校标准,现确认为“福建省普通初中示范学校”。
希望上述学校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认真实施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为提高我省义务教育整体水平,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