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确认厦门市筼筜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为福建省优质幼儿园的通知
(闽教基〔2005〕3号)
厦门、泉州市教育局:
根据你们的申报,我厅组织省级评估小组于2004年12月和2005年元月对厦门市筼筜幼儿园、安溪县第二实验幼儿园和德化县实验幼儿园进行“省优质幼儿园”验收评估。经评估,以上3所幼儿园已达验收评定标准,现予以确认为“福建省优质幼儿园”。望以上3所幼儿园以创建“省优质幼儿园”为起点,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针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进一步提高办园水平,在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中发挥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