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系统2004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
现将《福建省教育系统2004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福 建 省 教 育 厅
二○○四年六月十五日
福建省教育系统2004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2004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省教育系统2004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以评促纠、以评促建,扎实推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切实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评议的对象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
三、评议的内容
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以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教育热点为主要内容,突出对中小学收费情况、师德师风状况的评议。重点是中小学校执行我省今年出台的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借读生收费的有关规定和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工作暂行规定的情况。
四、方法与步骤
2004年教育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由各设区市教育局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步骤。评议工作要突出重点,深入查找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发挥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积极作用。
(一)查找问题
1、结合秋季中小学校学生注册,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向学生家长发放问卷,广泛了解本部门行风建设尤其是收费情况,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汇总,着力抓好自纠;
2、各地自行聘请行风评议代表深入学校明察暗访,认真查找问题,提出加强教育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3、教育厅结合秋季收费检查,对各地教育行风状况和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的组织工作进行检查;
4、10月,教育厅召开行风评议大会,对各地教育系统行风状况进行面对面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