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发展性原则。发展是学生评价改革的核心,应通过评价的功能、内容、方式方法、主体参与等方面的改革,突显评价的激励、反馈、调整和改进功能。要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既要看到学生现有的发展水平,更要发现潜在的发展可能性;既要重视结果,更要重视发展和变化的过程。要激发学生主体自我发展的意识,让所有学生在自己原有的基础上都能得到发展。要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加强评价双方沟通互动,建立积极、友好、平等和民主的评价关系,促进学生的自我教育和自我发展。
4、有效性原则。根据评价内容,采取多种有效手段全方位了解学生发展情况,要实现评价方式方法的多样化,做到量化评价和质性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纸笔测验和其他多种方式相结合,从不同的侧面了解学生。
5、可行性原则。根据本地、本校、本班的实际,制定具体的评价实施方案,具体实施方法力求灵活简便易行,避免繁琐和形式化。
二、学生发展性评价的目标体系
学生评价目标体系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个方面。
1、基础性发展目标
依据教育部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将基础性发展评价目标整合为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综合实践活动6个方面: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
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交流与合作能力: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综合实践活动:积极参加信息技术、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劳动技术活动,主动探究,获得体验,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以上6项基础性发展目标在不同年龄段有不同要求。各地和中小学校应根据不同年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分年段提出具体的评价要素。在实施基础性发展评价中要关注学生个体差异,给学生留有个性发展的空间。要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兴趣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