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重点高等学校建设的通知
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学院、集美大学:
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加快高等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创新,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若干意见》的部署,我省将组织实施重点高校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重点高等学校建设的重要意义
开展重点高校建设,是贯彻落实“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战略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高素质创造性专门人才的培养,推进知识创新、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增强高等教育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必须根据我省提前三年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通过开展重点高校建设,推进高等教育的事业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必须根据我省对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的需要,通过开展重点高校建设,调整和优化高等教育学科及专业结构,增强适应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必须紧密结合我省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发展的需要,通过开展重点高校建设,提高高等学校的知识、技术创新能力,提高科技贡献度;必须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创新教育体制与机制,实行开放式建设,提高重点高校建设的水平与效益。
二、重点高校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重点高校建设是高等教育发展的省级重大建设项目,必须根据我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统一部署,贯彻“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带动整体”的建设思路,以“211工程”建设为龙头,以建设好一批高校为基础,以重点学科建设为核心,实行统一规划,分层次建设,分阶段实施,通过重点建设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学院、集美大学等8所高校,推动“211工程”二期项目以及一批重点学科和若干个重点实验室建设,促进一批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成为我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解决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重要问题的力量,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带头和示范作用。
重点高校建设分“211工程”建设、重点高校建设等二个层面实施,主要建设任务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