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范造价咨询服务市场,抓好人员队伍建设
根据《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管理。进一步完善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人员计算机信息动态管理平台;建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人员业绩记录制度;建立造价咨询企业和资深造价人员名册。进一步完善造价人员的考试、培训、注册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四、强化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
一是会同物价部门发布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公共信息,加强公共信息研究,整合现有工程造价刊物、网站所涉及的各类指标、指数,以政府投资项目和公益性项目为重点,加强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计价所需各类指标、预测指数的制定,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供依据。二是加大“两刊”的编辑及信息网络的维护监管力度,整合“两刊一网”的专题栏目内容。三是继续加强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价格以及各类指标、指数的测算发布工作,扩大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种类,提高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水平。四是抓好工程造价软件企业管理,制定《工程造价软件数据交换标准》。
五、进一步建立解决拖欠工程款长效机制
按照市建委的工作布置和要求,继续做好清欠日常工作及突发事件的处置。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的收取和返还。抓好清欠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实现清欠工作由清理旧欠向预防新欠转变,由集中清理向日常监管转变,为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努力。
六、稳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工作
根据建设部修编出台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做好宣贯工作。依据新的《计价规范》,针对我市推行工程量清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修编《重庆市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制定《重庆市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写指南》,稳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
七、积极开展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研究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和完善解决拖欠工程款长效机制,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重庆市建设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实施细则》。以规范工程价款支付结算环节计价行为为核心,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措施和程序,探索和实践工程造价管理的有效监管方式,完善工程结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