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要充分发挥院(系)和教研室在教学运行过程的管理职能。教研室应按学期初制订的“教研室工作计划”,组织集体备课、公开教学、政治与业务学习和教学研究活动,定期组织检查和测评教师的教学进程和教学状况。院(系)要定期召开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会议和任课教师会议,及时掌握教学过程状况,总结和交流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经验,及时研究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6.教务处应协助主管教学的校领导定期和不定期地召开院长(系主任、教学部主任)教学工作例会或专题工作研究会,了解、协调和处理教学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五)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
27.教学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要通过不断改善影响学校教学质量的内部因素(教师、学生、条件、管理等)和外部因素(方针、政策、体制等),通过科学的评价,分析教学质量,建立通畅的信息反馈网络,从而营造并维护良好的育人环境,达到最佳教学效果。
28.搞好教学全过程质量管理:
(1)招生过程的质量管理,主要是把好新生质量关,搞好招生宣传、招生录取、入学新生全面复审等工作;
(2)计划实施过程的质量管理,主要是教学计划的执行和分步实施的落实;
(3)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主要是把好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关;
(4)教学辅助过程的质量管理,主要是提供充足的、最新的图书资料信息、先进的仪器设备和设施齐全的多功能教室、体育场馆;提高计算机辅助教学、电化教育的水平和教学管理人员的服务质量;
(5)实行科学化考试管理,主要是建立科学的命题、考试工作程序和制度,严格考试过程管理,进行必要的试题试卷和成绩分析,做好考试工作总结。
(6)实行毕业生质量的跟踪调查制度。
29.进行教学质量检查。要建立教学质量检查考核制度,学校可根据情况定期进行教学检查。教学管理部门要制订有关教学质量项目的评估、评价、检查内容和办法,可以通过问卷调查、抽查作业、考试成绩分析、召开座谈会、检查性听课等方式,了解教学情况,并加强教学信息反馈过程的管理。
30.教学工作评价是宏观调控教学工作的重要手段。学校教学工作评价一般包括:校、院(系)总体教学工作评价;专业、课程、教学环节和各项教学基本建设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评价等。开展教学工作评价,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根据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建立评估指标体系;要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坚持教学工作评价制度化,把教学工作评价的目标与内容作为教学建设与管理的主要内容,实现教学工作评价与日常教学管理相结合,不搞形式主义。
31. 教学工作评价要和学校激励机构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通过评价调动教师和干部的积极性,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