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4)教学进程总体安排;
  (5)必要的说明(含各类课程比例、必修选修安排、学分制或学年制等)。
  四年制本科专业的课内总学时一般以2300-2600学时为宜;五年制本科专业的课内总学时一般以2900-3200学时为宜;工科类专业的实践教学一般不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30%。高职、高专、成教三年制专业的课内总学时一般以1600-1800学时为宜;二年制专业的课内总学时一般以1100-1200学时为宜。高职三年制专业的实践教学一般不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40%,两年制专业的实践教学一般不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30%。选修课不低于总学时的25%。
  12.制订教学计划的一般程序是:广泛调查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对人才的要求,论证专业培养目标和业务范围;学习、理解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规定;教务处提出本校制订教学计划的实施意见及要求,由院(系)主持制订教学计划方案,经院(系)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讨论审议,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或校学术委员会)审定,主管校长审核签字后下发执行。
  13.教学计划的实施:
  (1)由教务处编制分学年、分学期的教学进行计划或教学计划年度(学期)运行表,对各教学环节提出总体协调意见,安排每学期课程及其他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教室和其他教学场所。院(系)、教学部根据教务处的总体安排,落实任课教师、编制各环节的教学实施计划。
  (2)审定后的教学计划所列各门课程及教学环节的名称、学时、开课学期、考核方式、开课单位和任课教师等均不得随意改动,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

  (四)教学运行管理

  14.教学运行管理是实施教学计划的全程管理,是教学活动的最核心最重要的管理,它包括以教与学相互配合的教学过程的组织管理和以校、院(系)教学管理部门为主体的教学行政管理。教学运行管理要抓住两个重点:一是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过程的运行管理,要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贯彻教学相长的原则;二是教学管理部门的教学行政管理,应制订教学工作制度的规程,对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教学、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提出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
  15.制定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是落实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最基本的教学文件。制订教学大纲的基本原则是:
  (1)教学大纲要准确地贯彻教学计划所体现的教育思想和培养目标,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都要服从课程结构与教学计划的整体要求,相同课程在不同专业的教学计划中要按各自课程结构和专业培养规格的要求有所区别;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