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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全省高校组织部门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的通知

  三、方法步骤
  根据省委组织部的意见,全省各高校按照党的组织关系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属地设区市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党的组织关系不在设区市的在榕九所本科高校及仰恩大学参加省委教育工委组织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鉴于在榕九所本科高校及仰恩大学地点比较分散,同时为了不影响高校正常工作秩序,在榕九所本科高校及仰恩大学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实行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均每两周集中一次,每次集中时间另行通知,集中地点由在榕九所本科高校轮流安排。
  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具体方法和步骤如下:
  (一)动员部署,统一思想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中旬)
  1、8月下旬,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认真学习全省设区市组织部长座谈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讨论研究在全省高校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工作方案,并个别征求部分高校组织部长意见。与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协商沟通工作方案。
  2、8月底,制定下发省委教育工委《在全省高校组织部门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3、9月2日下午,召开在榕九所本科高校及仰恩大学“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动员大会。由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李红同志对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参加会议对象为:在榕九所本科高校及仰恩大学党委分管领导和全体组工干部。
  4、在榕九所本科高校及仰恩大学组织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具体方案。方案要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的《实施意见》列出具体时间表、各阶段工作任务与要求、各项活动的参加对象、召集人。各高校实施方案于9月10前报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5、9月中旬,召开在榕九所本科高校及仰恩大学“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第一阶段总结会议,同时部署第二阶段工作。
  (二)学习讨论,提高认识阶段(9月下旬至10月中旬)
  1、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在榕九所本科高校及仰恩大学组工干部以自学为主,认真学习省委组织部《实施意见》中指定的必读编目及有关文件,为搞好“查找差距”奠定思想基础。每位干部都要做好学习笔记。
  2、9月下旬,组织开展在榕九所本科高校及仰恩大学组工干部第一次集中学习活动:①举办“公正论坛”,请有关专家作辅导报告;②组织参观学习。
  3、10月初,组织开展在榕九所本科高校及仰恩大学组工干部第二次集中学习活动,在革命历史博物馆举办一次党的组织生活,并安排观看党建教育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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