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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全省高校组织部门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的通知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全省高校组织部门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的通知
(闽委教〔2003〕26号)


各高等学校党委:
  根据全国、全省组织系统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设区市组织部长会议以及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组织系统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高等学校实际,现就在全省高校组织部门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胡锦涛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通知》和省委的贯彻意见,以及中组部的实施意见,围绕树立公道正派形象这一主题、突出改进作风这一重点、抓住提高素质这一根本开展“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切实抓好中组部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设区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的落实。要把开展“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与“做合格组工干部,创一流工作业绩”活动结合起来,与“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高校党建工作“三级评估” 结合起来,与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结合起来,在深入学习、联系实际、开拓创新、建章立制上下工夫,做到学习有新体会、查摆有新发现、整改有新举措、素质有新提高、工作有新成效,努力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性坚强、作风过硬、业务精湛、工作出色的高素质的表率部门,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福建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要求
  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对象是各高校全体组工干部。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总的时间为四个月。
  各高校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要通过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做到: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方向,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搞好理论武装和知识积累,提高组工干部做到公道正派的能力水平;自觉贯彻群众路线,反映群众意愿,强化组工干部做到公道正派的社会氛围;自觉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检查督促,形成组工干部保持公道正派的长效机制;正确把握“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的内涵,让公道正派的理念深刻地印在心上,使组工干部成为顾全大局讲政治的表率、公正用人讲党性的表率、严于律己讲正气的表率、谦虚谨慎讲修养的表率、争创业绩讲奉献的表率,把公道正派的要求贯穿于高校组织部门的各项工作,使公道正派的形象得到充分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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