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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关于2003年招收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3)国防教育:厦门大学、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大学、东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的高等教育学。

  2、非军队高等院校教师不得报考军队院校。

  3、学员在报考招生单位时,以省内的院校为主,就近入学,以利保证学习时间和减少学习费用;同时,有关单位在推荐考生时,也须以省内的院校为主。

  4、除因其他院校没有所报考学科、专业或省内无可选择院校等原因,考生一般不得报考本校。

  5、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采取任职学校推荐的方式进行,报考的教师应向任职学校提出申请,经任职学校同意推荐,并须与任职学校签订培养合同(可以约定获得硕士学位后回任职学校工作以及违背合同的责任等),方可报考。

  (三)报名办法和报名时间、地点

  根据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0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3]33号)要求,今年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上、中旬,现场报名时间为2003年8月27日至31日。为保证我省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厅指定福建师范大学负责我省高校教师的报名工作。

  1、报考者报名前须接受招生单位的资格审查,才能报名。报考者本人填写《200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此表可在招生院校获取或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下载,网址为:http.// www.cdgdc.edu.cn)一式三份,分别贴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报考者任职学校在填写推荐意见的同时,须在报考者照片上加盖公章。报考者任职学校负责将三份《资格审查表》报送有关招生单位资格审查。招生单位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详见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可登录相关招生单位网站查询)要求。招生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后,招生单位将《资格审查表》一份留存备案,另两份寄回报考者任职学校,其中一份供报考者报名时使用,一份由报考者自己收存。

  2、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处主页(网址可通过:www.fjnu.edu.cn/yjsc查询),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和《资格审查表》到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和《资格审查表》直接到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报名,缴纳报名考试费、填写(现场录入)报名信息、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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